基本定义
义务兵役制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公民在一定年龄范围内必须服兵役的制度。这种制度通常要求男性公民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必须为国家服役一定时间,以确保国家的国防力量。
语境分析
在文学中,义务兵役制可能被用来探讨个人自由与国家责任之间的冲突。在口语中,人们可能会讨论服兵役的经历或对这一制度的态度。在专业领域,如军事学或法律学,义务兵役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涉及兵役法、国防政策等。
示例句子
- 根据我国的法律,所有男性公民在18岁后必须参加义务兵役制。
- 他因为健康问题被免除了义务兵役制的责任。
- 义务兵役制是国家维护国防安全的重要手段。
同义词与反义词
- 同义词:征兵制、兵役制度
- 反义词:志愿兵役制(指公民自愿参军,而非强制性服役)
词源与演变
义务兵役制的词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征兵制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的义务兵役制更加注重法律的规范性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文化与社会背景
在许多国家,义务兵役制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它也反映了国家对年轻一代的期望,即他们应为国家的发展和安全做出贡献。
情感与联想
对于一些人来说,义务兵役制可能带来责任感和国民荣誉感;而对于另一些人,它可能意味着个人自由的牺牲和对未来的不确定性。
个人应用
在个人经历中,义务兵役制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影响了个人的职业选择和生活规划。
创造性使用
在诗歌中,义务兵役制可以被用来象征牺牲和成长:
在军营的晨曦中, 年轻的肩膀扛起国家的希望, 义务兵役制,锻造了钢铁的意志, 从青涩到成熟,一路风雨兼程。
视觉与听觉联想
义务兵役制可能让人联想到整齐的军装、严肃的军训场景,或是军歌的旋律,这些都能唤起对国家责任和军人荣誉的感知。
跨文化比较
在不同国家,义务兵役制的实施情况和公众态度各不相同。例如,韩国和以色列实行严格的义务兵役制,而美国则主要依赖志愿兵役制。
反思与总结
义务兵役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制度,它涉及到法律、军事、文化等多个层面。理解和分析这一词汇,不仅有助于深化对特定国家制度的认知,也能促进对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思考。在语言学习和表达中,正确使用义务兵役制这一词汇,能够准确传达相关概念和情感。
义务兵役制
的字义分解务[ wù ]
1.(形声。从力,務(wù)声。从力,表示要致力于某事。本义:致力,从事)。
2.同本义。
【引证】
《吕氏春秋·察今》-非务相反也。《战国策·秦策一》-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汉·贾谊《过秦论》-务耕织。
【组词】
务能、务精、务穑、务法、务本、务外、务纯、务本、务于东 [更多解释]
兵[ bīng ]
1.(会意。从廾,从斤。甲骨文字形,上面是“斤”,是短斧之类;下面是“廾”(gǒng,双手),象双手持斤。本义:兵器,武器)。
2.同本义。
【引证】
《说文》-兵,械也。《周礼·司兵》。司农注:“戈、殳、戟、酋矛、夷矛也。”-掌五兵。《谷梁传·庄公二十五年》。注:“矛、戟、钺、楯、弓矢也。”-陈五兵。《匡谬正俗》-谓五方之兵,东矛、南弩、西戈、北铩、中央剑也。”《易·说卦》-离为戈兵。《诗·大雅·抑》-修尔车马,弓矢戎兵。《荀子·议兵》-古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国语·越语》-兵者,凶器也。《老子》-兵者,不祥之器。《墨子·七患》-兵者,国之爪也。汉·贾谊《过秦论》-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左传·僖公三十三年》-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史记·项羽本纪》-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
【组词】
短兵相接;兵不血刃;动刀兵;坚甲利兵;兵革、兵解、兵戈 [更多解释]
役[ yì ]
1.(古文作伇。会意。甲骨文字形,象人持殳(shū)击人。本义:服兵役,戍守边疆)。
2.同本义。
【引证】
《说文》-役,戍边也。执殳巡行也。《周礼·遂人》-若起野役。《周礼·小宰》-听政役以比居州长。《周礼·师田》-行役之事。《诗·王风》。郑玄笺:“行役多危难,我诚思之。”-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国语》-弃政而役,非其任也。
【组词】
役夫、役民、役卒 [更多解释]
义务兵役制
的分字组词义务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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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役制的拼音是:yì wù bīng yì 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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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役制的意思是:也称征兵制”。国家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通常包括在军队中服现役和在军队外服预备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效补充兵员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月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学生参加军训也是履行兵役义务。